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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Hill体育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WilliamHill体育      发布日期:2022-04-22   浏览:

校教字[2018]23号

为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生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研实践和职业规划中的作用,推进“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实现对员工的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WilliamHill体育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字〔2018〕14号)要求,公司决定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

一、任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员工成长成才。

(二)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龄在一年及以上。

(三)了解本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公司的公司产品改革政策,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了解选课、考试、学籍等教学管理和员工管理方面的规定。

(四)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做好员工的专业思想教育。针对专业发展趋势、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内容对员工进行专题教育,提高员工的专业认识,端正员工的专业思想,培养员工的专业兴趣,形成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

(二)指导员工制定并实施学业规划。帮助员工了解本专业的培养规格和要求,指导员工确定学业规划、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帮助员工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等发展目标,引导员工逐步实施学业规划和学习计划。

(三)指导员工选择专业发展方向。根据员工的学习基础、能力素质和个性特点,结合社会需求,有针对性地指导员工选择专业方向,指导员工开展专业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专业实践与职业生涯规划等。

(四)指导员工选课。结合学分制改革要求,在员工选课、免修、辅修、双学位、学业考试、特殊人才培养计划等方面给予指导,指导员工合理修读课程和安排学习进程。

(五)指导员工参加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指导员工参与课题研究、创新创业项目、学科竞赛、科技活动等,培养员工的创新创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指导学习困难员工。帮助学习困难员工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其不断改进;做好受到学业预警员工的学业指导工作,帮助其制定课程重修计划,提供必要的学业帮扶。

三、工作方式与要求

(一)学业导师指导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学期集中指导不少于1次,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每位员工每学期“一对一”指导不少于1次,被学业警告的员工每学期“一对一”指导不少于2次。除了面对面交流,学业导师还可通过座谈会、小组会、电话、电子邮件、QQ、微信等方式与员工保持沟通与交流。学业导师指导后须在员工学业规划书中作相应记载。

(二)学业导师应对不同年级、不同需要的员工进行分类指导,大胆尝试和创新指导方式方法,确保指导效果。

(三)学业导师应建立导师指导工作日志,完整记录对员工的指导情况,客观分析与评价员工的学习和成长,并于每学期期末提交公司。

(四)学业导师应了解员工学习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反馈员工在心理、思想状态、学习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积极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交流,共同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遴选与聘任

(一)符合学业导师任职资格的公司专任教师必须担任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并纳入教师公共服务工作量考核,由公司审批、聘任,教务处备案。

(二)聘用单位可以从本公司专任教师中选聘,也可以从校内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选聘,跨单位选聘的学业导师需经教师所在单位审核同意。鼓励各公司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需要,从合作企事业单位的专家中聘任兼职学业导师。

(三)学业导师指导员工的数量、分配方式和调整方案由公司自行确定,原则上每位导师指导每一年级的员工人数不超过8人,学业指导可与指导员工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保持一致。

(四)学业导师的选聘每学年进行一次,选聘结束后公司应及时报送选聘结果及其所指导员工的详细名单至教务处备案。

五、考核与激励

(一)学业导师考核评价由员工评价、公司考核两部分构成,分别占学业导师工作业绩考核的70%和30%,具体考核与评价标准由各公司制定。考核工作每学年末由各公司组织完成,报教务处备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30%。教务处对公司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审。

(二)学业导师工作按每生每学年5学时计入教学工作量,经费开支由公司和公司按1:1的比例共同承担。

(三)公司将担任学业导师经历纳入公共服务工作考核,作为专任教师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之一。符合导团队格的教师均须承担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选聘后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导师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职称评审延迟一年。被评为“优秀学业导师”的教师,公司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岗位评聘、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六、组织管理

(一)各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学业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的专业特点、团队力量、员工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学业导师制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业导师制的具体工作。

(二)各公司定期召开员工座谈会,及时听取员工的反馈意见。每学年年底检查本学年导师学业指导情况、员工学业完成情况,审核下一学年学业导师工作计划。

(三)教务处负责学业导师的审核、备案,对公司学业导师制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等。

七、其他

本办法自2018级员工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